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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华医院(简称“新华医院”)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建成的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市属综合性公立医院,坐落于深圳市龙华区新区大道388号,毗邻深圳北站商务区及文体生活圈,规划床位2500张,于2024年12月底开业。
新华医院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六年进入全国百强,获得A+等级)运营管理,现有员工30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41.63%,有地方级领军人才及深圳市卫健委特聘岗人才共4人,目前已开放内科、外科、眼科、妇产科等20余个科室的门诊,计划于今年6月开放急诊,年底开放床位325张。
按照“一体化管理、同品质医疗、数字化赋能、特色化布局 ”运营思路,北大深圳医院先后派出100多名临床及管理专家参加新华医院筹建及运营工作,并在人才、技术、制度等方面实行全方位平移。
未来,深圳市新华医院将实现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健康促进全方位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决定招聘一批储备护士(技士、药士),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2个,计划招聘19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深圳市新华医院2025年度招聘储备护士(技士、药士)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在2025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校或在单位实习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扫描本公告上方二维码报名,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最高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属境外学历的,提供教学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已毕业的提供)。
3.实习单位证明。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成绩单(报名时未毕业的提供)。
5.专业技术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如有)。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材料”,通过扫描本公告二维码报名并在指定位置上传。
应聘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选。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一般通过邮件方式通知,笔试时应聘人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四)面试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一般按不高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范围。
根据所报考岗位确定面试考核形式,其中储备护士岗采用综合面试进行考核;储备技士及药士岗采用临床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临床考核为期3天。
(五)体检
根据理论考试成绩、面试(临床考核)结果综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未经同意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我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入职待遇
(一)入职后与深圳市新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储备护士(技士、药士)岗。
(二)入职后由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及深圳市新华医院进行联合培训,培训期两年,培训期工资为6000元/月。
(三)培训期间,医院提供免费住宿,水电费自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年休假及职工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培训期间,对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分别在培训期满12个月及培训期满前组织转专业技术岗考试,择优聘为护士(技士、药士)岗,享受相应聘用岗位待遇。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一般应在收到正式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我院报到(应届毕业生应在收到正式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签署接收协议)。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署接收协议)或有正当理由经我院批准同意延期,但未在延期时间内报到(签署接收协议)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地址及联系电话:深圳市龙华区新区大道388号,深圳市新华医院运营专班人力资源管理组;联系电话:0755-83191372;联系人:黄老师。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新华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新华医院2025年度招聘储备护士(技士、药士)岗位信息表
深圳市新华医院2025年度招聘储备护士(技士、药士)岗位信息表.xls
医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388号 电话:0755-83193333 邮编:51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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