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确保招聘流程公正透明,实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业务水平;

(四)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五)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六)现役军人;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深圳市新华医院招聘公告将通过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和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登记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候选人。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证件正反面(如:身份证、香港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2.最高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

3.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

4.原单位工作证明(如有);

5.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如有);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材料”,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并在指定位置上传。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一般为线上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通过邮件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主要对应聘人员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5天。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未经同意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七)聘用及待遇

1.与深圳市新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2.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享受工会福利及年休假;

4.入职一年后享受职工体检福利;

5.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

五、其他

(一)招聘通过扫描招聘公告中的二维码报名,无需投递纸质简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一般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我院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有正当理由经我院批准同意延期,但未在延期时间内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新华医院开业筹备专班综合管理组;联系电话:83067750;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医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388号   电话:0755-83193333   邮编:51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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